2月12日發(fā)布的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,如同平湖里投下大石,激起的漣漪歷經(jīng)春節(jié)長假,仍在振蕩擴散。剛上班的新能源汽車從業(yè)者,都在細細研讀政策,思考應對之策。解讀分析的文章汗牛充棟,但這版新政的大家怎么評價呢?
調查:43%的人認為新政“好”“很好”
“對2018年版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的評價”的調查有178人參與,他們基本都是新能源汽車行業(yè)人士。
在總體評價中,有22%被調查者認為“很好”,21%認為“好”,三分之一認為“一般”,其他被調查者認為“差”或者“很差”??傮w而言,行業(yè)人士對新政的評價還是偏正面的。
新政的主旨是提質增效,第一條第一項就是提高技術門檻要求。這一點得到了行業(yè)人士的最大認可。42%被調查者認為,新政當中最好的一點就是技術要求提得好。其次獲得最大認可的是過渡期設置。
行業(yè)人士對新政當然也有相當不滿的地方。新政調整技術要求之外,最主要就是降低了補貼額度。因此三分之一被調查者對此最不滿意。
另有三分之一左右的被調查者不滿意政策制定和發(fā)布的過程。過渡期的設置也讓很多業(yè)內人士不滿。如果這個提問有“過渡期設置”一項,可能得票也不會少。
對于補貼新政,大家評價總體偏正面,但意見也不小,可能的失分項有哪些?
失分點1:政策調整太頻繁
自2009年中國開始示范推廣新能源汽車以來,到2018年的9年間,加上本次,共有8次補貼政策調整,基本上1年1調。
汽車產(chǎn)品的研發(fā)生產(chǎn)周期長,但是車企為了貼合補貼政策要求,爭取更多補貼,基本也是一年推一款車。當前公告、目錄中的新能源車型何其多,但產(chǎn)銷過萬的沒幾個。雖然很多不同車型主要是在動力電池系統(tǒng)方面調整,但是其論證、測試和驗證,很難做充分,恐怕會遺留安全隱患。
本次調整一開始也沒在行業(yè)預期內,還好去年年底開始有“傳聞”漏出,行業(yè)才有準備。
本次政策通知中還說,將“提前研究發(fā)布2019年和2020年關鍵技術指標門檻”,看來要延續(xù)一年一調的節(jié)奏。既然這樣,可否考慮出臺一個兩年通行的技術門檻,但是標準取其中值或者取高值。
失分點2:過渡期設置吃力不討好
也許是為了燙平行業(yè)波動,本次調整第一次設置了過渡期。過渡期內,符合老標準的車型可以享受老標準對應的7折或4折補貼,但不實施新政策。過渡期之前按老政策,過渡期之后按新政策。
表現(xiàn)1:過渡期可能延緩技術升級
過渡期和部分人士的理解不一樣,他們以為過渡期達到新標準的車型,應該可以享受新補貼政策。
既然新政策要提升技術門檻要求,那么率先達到門檻的車型執(zhí)行新標準,符合政策意圖。如果有些車企為了多拿補貼,將符合新技術門檻的車型延后到6月11日銷售,似乎還拖延了技術升級。
表現(xiàn)2:過渡期讓車企定價成難題
由于過渡期政策,2018年將出現(xiàn)三段:過渡期之前補貼按2017政策,過渡期按折扣政策,過渡期后按新政策——這意味著同一款車可能因為補貼的不同會出現(xiàn)三個價格,而他們的成本可能一樣的,這給車企出了一個難題。
表現(xiàn)3:過渡期可能擾亂市場交易
過渡期的政策還可能擾亂市場交易。由于三個階段的補貼不一樣,150公里續(xù)航以下的純電動乘用車在過渡期之后可能絕跡,而長里程的純電動乘用車則可能在過渡期之后才放量。
至于新能源貨車和專用車,由于過渡期補貼標準較2017年打四折,企業(yè)寧愿按2018年標準,增加成本將能量密度和單位能耗提上去,拿新補貼標準劃算。這樣上半年新能源貨車和專用車市場恐怕非常冷清。
失分點3:制定政策和公布政策過程不透明不公平
表現(xiàn)1:部分企業(yè)先知先覺
在本次新政發(fā)布之前,多數(shù)行業(yè)是通過傳聞得知。而部分企業(yè)、專家則因為參與政策征集意見的討論而得知了大體內容。
1月是新能源汽車產(chǎn)銷淡季,但今年放出3萬輛,一反常態(tài)。很多業(yè)內人士認為,少數(shù)企業(yè)得到了仍實施老政策的消息。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新能源車企領導說,“有的企業(yè)還是比較有敏感度,先知先覺。我們傻乎乎的,生產(chǎn)了之后吧,還沒敢怎么賣。”
他認為,如果主管部門組織企業(yè)征求意見,對別的企業(yè)沒有征求意見,似乎也不太公平?!叭绻麑ζ髽I(yè)涉及保密的話,那企業(yè)應該一視同仁。啥也不要講?!?/p>
表現(xiàn)2:發(fā)布時機太晚
本次政策拖到2月12日發(fā)布,很多車企在1月份不敢賣車。上述人士說,“我們希望12月31日之前,現(xiàn)在2月才出來,這兩個月的事情就說不清了?!?/p>
表現(xiàn)3:政策解讀不充分
上述人士同時指出,主管部門對政策的解讀也不充分。行業(yè)人士最近都在討論:過渡期之前按什么政策?過渡期可以執(zhí)行新標準嗎?“2萬公里”條款是立即執(zhí)行嗎?私人購買新能源貨車是否也要滿足2萬公里條款?……
這些問題,沒有得到權威部門公開明確地確認。
此前主管部門有召開政策宣貫會的習慣,本次新政似乎還沒有宣貫會。其實先給出一份權威解讀文件發(fā)布出來,就能起很大作用了。召開宣貫會,無論規(guī)模多大,總有企業(yè)不會被通知到的,而且會議、差旅成本也不小。
失分點4:補貼標準不可能精準
9年8調補貼政策,調整的邏輯可能有幾個:1補貼要緊跟成本下降曲線;2補貼技術要求要看企業(yè)技術水平;3補貼要看財政的錢有多少;4補貼要確保推廣規(guī)模達標。
補貼標準和成本下降幅度之間,可以說永遠不能匹配。主管部門可能更多采信核心企業(yè)的說法,但其實領先企業(yè)也未必能預測價格。本次新政補貼加速退坡,很多人抱怨電池企業(yè)等成本下降跟不上退坡幅度。
另外,車企技術提升到哪一步了?每年的推廣量會有多少?補貼要根據(jù)這些變量適時調整,初衷雖好,但是難度太大。對于市場的千變萬化,不如承認自己的無知。
只有財政預算多少一項,是主管部門可以確定的。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,覺得過渡期不實施新標準,有可能是怕一下子申領補貼的又太多。如果真是這樣,原因還是技術要求太低。
以上問題,是補貼政策固有缺陷,沒有解法,恐怕只能等補貼退出。
失分點5:對地方政策約束力度不夠
本次新政,再次提出破除地方保護的條文,也加了“扣減充電基礎設施獎補資金”的懲罰措施。
但反地方保護的說法,已經(jīng)如同“狼來了”的故事,很難再取信于人。如果真的要反,執(zhí)行層面應當有結果體現(xiàn)。
另外,新政鼓勵地方把購置補貼資金逐漸轉為支持充電和使用環(huán)節(jié)。補貼標準中,不再對地方補貼比例設限。
從以前經(jīng)驗看,地方補貼政策比中央還拖沓,如果給出量化要求,地方政策有章可依,可能還能加速出臺,也有利于市場啟動。
對于新政,前述新能源車企領導說,“總的來說,政策還是向上走的,行業(yè)有共識。但是推出的時機和方法,以及解讀要改進一點?!?/p>